第四届乡风墨韵——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
		摘要: 第四届乡风墨韵——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||征稿截止时间:2024年3月10日||主办单位:中国美术家协会、菏泽市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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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	第四届乡风墨韵——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 
					
						征稿截止时间:2024年3月10日 
					
						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,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坚定文化自信,繁荣美术创作,推动菏泽文化艺术和文化事业发展。定于2024年4月在牡丹之都——菏泽举办“第四届乡风墨韵——全国中国画作品展”。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
					
						一、组织机构  
					
						主办单位: 
					
						中国美术家协会 
					
						菏泽市人民政府 
					
						承办单位: 
					
						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
					
						中共菏泽市委宣传部 
					
						菏泽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
					
						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 
					
						协办单位: 
					
						菏泽市李荣海美术馆 
					
						菏泽市李荣海艺术基金会 
					
						二、展览组委会 
					
						名誉主任:范迪安 
					
						主  任:马锋辉 李春英   
					
						副  主  任:周生宏 张 鹏   
					
						委  员:(按姓氏笔画排序) 
					
						王    平    王菲菲    杜松儒    李  伟    杨    萍     
					
						杨东波    张    红    段泽林    章  云    董竟成 
					
						办公室主任:杜松儒(兼)  
					
						办公室副主任:孙  宁    张  红(兼)  
					
						展览统筹:阮林铁    曹宾义    姚改朝 
					
						三、评选委员会、监评委员会 
					
						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,负责展览作品的初评和复评。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。 
					
						四、展览日期 
					
						2024年4月 
					
						五、展览地点 
					
						山东省菏泽市李荣海美术馆 
					
						六、展览规模 
					
						本次展览展出中国画作品约200件。(以实际评选结果为准) 
					
						七、征集办法 
					
						本次展览作品以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和由各省(区、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、相关艺委会推荐中国美协会员优秀作品送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征稿。 
					
						八、参展要求 
					
						(一)作品内容 
					
						投稿作品的艺术形式为中国画,作品内容要求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沃土,坚持与时代同步伐,体现中华文化价值。提倡反映菏泽人文与牡丹文化,体现民俗风情、生态文明。把中国画的表现力和中华优秀的文化价值相融合。 
					
						(二)作品尺寸:中国画作品画芯尺寸不超过240cm(高)×200cm(宽)。 
					
						(三)投稿要求 
					
						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,不含侵犯他人著作权、境内外专有出版权、肖像权、专利权等以及其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的内容。严禁使用高仿、代笔、抄袭他人、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。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,作者自负,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,取消其参展资格。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,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,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。 
					
						九、评选 
					
						(一)初评: 
					
						自行投稿、各省(区、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及相关艺委会推荐送评均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,一人仅限投稿1张(含合作),多投者(重复投稿者)不予受理。照片背面请注明:姓名(以身份证为准,要求身份信息真实、准确有效)、作品名(与画面相同)、尺寸(高×宽cm)、详细联系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、展览名称,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。作品照片截稿时间: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0日止。照片收件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,邮编:100083,收件人:阮林铁,办公电话:010-59759343,信封注明:“乡风墨韵”。 
					
						展览评选委员会对征集投稿作品与推荐送评作品进行分类评选。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。 
					
						(二)复评: 
					
						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(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,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,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,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)。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:姓名(以身份证为准,要求身份信息真实,准确有效)、作品名(与画面相同)、尺寸(高×宽cm)、详细联系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、展览名称,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。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,照片不退。复评落选作品退件。 
					
						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。 
					
						十、相关事项 
					
						(一)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,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。 
					
						(二)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。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。收藏单位(菏泽市李荣海美术馆、菏泽市艺术博物馆)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。 
					
						(三)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。 
					
						(四)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(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)。 
					
						(五)展览有关申报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资格条件的信息,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发布。 
					
						十一、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、研究、摄影、录像、出版和宣传权。 
					
						十二、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《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》。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(www.caanet.org.cn)查看。 
					
						本文信息搜集整理自互联网,信息版权及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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